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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丢丢”姐姐:把爱送给“迷路”的孩子
2018-07-11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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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7-11

 

 

——记利通区检察院未检部干警顾婷

    “我是来自利通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的顾婷,请同学们叫我‘丢丢’姐姐。”每一次站在校园的讲台上,顾婷都让同学们叫她为“丢丢”姐姐,“未成年人检察部职责就是帮助在青春路上‘迷路’的孩子重新找回人生的方向”。顾婷这样解释“丢丢”姐姐的含义。

    顾婷是自治区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宣讲团成员,“我心向阳未你而来”是顾婷宣讲课件上的标注语。正如这八个字,她像是开在校园里的一朵向阳花,让孩子们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下。在法治课堂上,她通过PPT,结合真实案例和有趣的游戏,为孩子们讲解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种类,并教育大家要远离犯罪,做遵纪守法小公民。在课堂上,同学们热情地与“丢丢”姐姐互动;课下,让“丢丢”姐姐圈粉无数,小粉丝们纷纷问“丢丢”姐姐要微信,咨询法律问题。自2016年以来,顾婷共宣讲法治课50场次,受教育学生2000余名。

为迷失孩子点亮回家路

    利通区检察院在协办审查起诉未成年人闫某某盗窃一案中,在对闫某某进行讯问时,“丢丢”姐姐了解到闫某某从小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中,母亲在其4岁时出走,父亲常年在外打工,闫某某从小由奶奶抚养长大。顾婷观察到,闫某某在提起父亲时,眼中充满了冷漠和不屑,而说起奶奶时,愧疚的泪水夺眶而出。闫某某本质上并不是一个“坏孩子”,于是,“丢丢”姐姐决心一定要将“丢失”的闫某某引入正途。在对闫某某讯问完毕后,顾婷将闫某某和其父留在办公室“拉家常”。为了打破父子间相顾无言的局面,“丢丢”姐姐努力为为父子俩找到共同话题,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聊天,顾婷发现父子的关系有所缓和,于是趁热打铁,劝闫某某的父亲多回家看看,多关心闫某某的成长。在对闫某某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,“丢丢”姐姐时常给闫某某打电话询问近况,或者叫他到办公室谈心谈话,以年迈的奶奶为切入点,教导闫某某走向正途。在顾婷的关怀下,闫某某常说未检部给了他家一般的温暖。在附条件考验期满时,闫某某告诉“丢丢”姐姐,通过努力工作积攒了一些资金,并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小店,做起小生意。

    用温暖为“迷路”的孩子点亮回家的路。未成年人守护事业任重道远,而在这条道路上,更多的“丢丢”姐姐把无言的爱奉献给了每一个“迷路”的孩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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